●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主管人事和劳动工资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人事政策与管理。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起草并执行学校人事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管理。核定各学院、各部门人员编制及引进计划。负责对各学院、各部门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3.负责岗位设置管理。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做好岗位设置和聘用各项工作,做好各类聘用合同管理。
4.负责师资队伍统筹与规划。起草并实施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实施计划,促进各类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和结构优化。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8.负责各种特聘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9.负责人员流动管理。办理人员引进、校内岗位调整、人员流出、延聘、返聘、退休等有关手续。
10.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考核工作。
11.负责教职工进修访学工作,做好各类进修与访学的派遣、管理与考核工作。
12.做好王宽诚各类专项基金资助人选的评比与考核工作。
13.与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合作做好创新学术团队和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14.负责教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与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的各类培训、考试等工作。
1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与其他部门合作做好各类相关的奖励和评优工作。
16.做好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工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17.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校内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的审核、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补贴、探亲路费、遗属补助、抚恤金、丧葬费、专家慰问金等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外用工的薪酬管理。参与处理因工伤亡事务。
18.负责各类人事统计和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19.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20.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21.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22.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部门,在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新任教师入职培训。
2.开展教学沙龙、课堂观摩、名师工作坊、博士沙龙等教学研讨和学科研讨活动,促进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教师发展共同体的形成。
3.协助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教师心理咨询,为教师职业发展服务。
4.与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合作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科能力专项培训。
5.负责建设教师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参与整合校内教学培训资源共享平台。
6.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7.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8.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9.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32
●联系电话
0574-87616030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