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坚持应用型办学方向,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相关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3.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4.负责专业申报与建设;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出版和教材选用工作。
5.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制定并实施全校教育、教学改革计划、目标和措施。
6.负责各类教学评奖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7.负责教务系统管理、运行以及各类教务数据采集。
8.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编制校历、安排教学任务、排课、考试管理等)。
9.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转专业、转学、休复退学、结业肄业、成绩管理、毕业审核和学位认定、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协助外事处做好国际化专业、国外交流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国内交换生、旁听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和学评教工作,协助质评办开展专业、课程等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11.负责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协助各学院(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12.负责学生迎新、离校、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
13.负责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师教学事故认定、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工作。
14.负责教室资源调配使用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5.负责辅修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6.负责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7.协助设备处开展教学实验的建设与规划工作。
18.配合教师发展中心,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教学能力提升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教学评估与认证工作。
19.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
20.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21.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22.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213
●联系电话
0574-876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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