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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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2.宣传、遵守、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学校资金合法、合理、安全和有效地使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做好宏观调控,力求综合平衡,为领导经济决策当好参谋。

4.负责学校各项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运行情况,按期编制学校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5.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不断开拓增产增收渠道,参与筹资活动,管好用好各类经费,促进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查询、移交,并按规定期限、规定程序进行销毁;负责以前年度会计凭证的查询和取证。

7.做好学校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部门分类明细账的核对工作,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登记、调整、清理固定资产和材料账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工作。参与学校经济责任部门经济协议合同的制订与管理。

9.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各级主管部门核准,建立收费管理专项责任制。负责校园卡资金的管理与结算。

10.及时向财政部门购买、核销票据,规范校内票据的领用、稽核、结报手续,指导二级票管员正确使用、保管票据。

11.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严格按合同支付项目工程款。

12.加强全处同志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对校内各单位会计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学校指令委派会计。

13.完善财务内控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本部门廉政建设工作,防范廉政风险。

14.负责学校采购招标办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采购。

15.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16.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8.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218报销大厅

●联系电话

0574-8761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