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是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各分工会开展工作。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与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全校“三育人”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做好劳模和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
4.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工作机构职责。负责教代会和工代会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受理教职工合理申诉,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参与调处教职工利益的有关争议问题。
5.关心教职工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教职工体检、医疗互助保障、暑期疗休养、各类慰问等集体福利事项。
6.负责“教工小家”建设。
7.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协会。
8.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
9.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组织工会干部读书会,开展工会理论研究,培训各级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10.负责离退休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发挥“五老”作用,组织开展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等关工委相关工作。
12.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240
●联系电话
0574-87616073
●网址
https://gh.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