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负责全校审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制订学校相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及参与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3.负责对学校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办学效益进行审计。
5.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并根据需要组织对其他需开展审计的项目进行审计。
6.负责对校属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7.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大型资产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8.负责对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9.负责对各类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经营状况和效益进行审计。
10.负责对单位、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1.负责对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12.为校内各部门提供有关规范经济活动的咨询服务。
13.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4.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6.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17.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40
●联系电话
0574-87616037
●网址
https://sjc.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