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是学校归口管理涉国外、涉港澳台事务,以及宏观管理外国留学生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外和涉港澳台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统筹制定学校国际化工作、港澳台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
3.统筹管理涉国境外校际关系与国际合作项目的开拓、日常联络、交流、合作等事宜;负责开拓国际学生来华交流交换项目;牵头申报上级部门相关国际化项目。
4.负责组织和指导重要外事接待活动。
5.负责落实校级团组的因公出访,负责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申报与管理。
6.指导国际学生涉外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校级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统筹管理二级单位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7.统筹协调行前教育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师生的行前教育。
8.负责做好与校内行政部门的资源对接,协调各二级单位国境外交流合作。
9.负责做好外教和外专的工作许可办理与签证指导,以及信息上报和涉外服务。
10.归口管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协调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相关报批手续。
11.负责海外孔子学院(课堂)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国际学生涉外管理和服务工作。
13.负责学校国际会议的审批和管理。
14.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03B
●联系电话
0574-87616132
●网址
https://wsb.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