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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工作职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主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制订学校相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实验室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

3.负责组织新建实验室和大型专项建设项目的论证、审定、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示范中心等高层次实验平台的申报、校内评审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室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大型仪器省、市入网,协调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及实验室开放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统计分析评估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共享率等实验室运行数据。

7.负责实验室安全与教育工作,规范做好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8.负责仪器设备和家具、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的帐务管理工作,做好仪器设备和家具调拨、报损、报失和报废工作。

9.负责组织自制仪器设备立项和验收。

10.负责组织教育技术研究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11.负责组织管理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仪器设备的综合档案。

12.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护与升级工作。

13.协助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实验人员的定编、培训、考核、技术职务评聘及劳动保护等工作。

14.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5.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7.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18.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03A

●联系电话

0574-87616058

●网址

https://sbc.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