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妇女联合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上级妇联指导下的妇女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激励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营造女性成长、成才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2.促进学校师德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布置的工作,宣传和贯彻上级妇女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妇联章程开展工作。
3.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反馈女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女教职工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以及儿童优生发展、妇女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女教职工各类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化“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活动,发挥好“宁工女性家园”的活动载体,提高女教工综合素质。
6.加强妇工委自身建设,定期开展妇工委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妇工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女教职工的思想状况。
7.负责各类女教职工联谊会与社团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特殊女教职工档案信息库。
8.开展女性理论与实践研究。
9.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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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1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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