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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团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工作职责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主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人事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人事政策与管理。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起草并执行学校人事规章制度。

2.负责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员的聘用管理。

3.负责统筹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对各学院、各部门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6.负责各类柔性人才管理工作。

7.负责人员流动管理。做好人员引进、校内岗位调整、人员流出、延聘、返聘、退休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8.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校内各类人才项目的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进修访学工作,做好各类进修与访学的派遣、管理与考核工作。

10.负责各类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博士后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3.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14.做好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工作。

15.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校内津贴、各类社会保险、补贴、补助、抚恤、慰问金的审核、调整和发放等管理工作。

16.负责全校各类编制外用工的计划审批、合同签订及薪酬管理工作。

17.负责各类人事统计和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18.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9.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2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1.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22.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32

●联系电话

0574-87616030

●网址

https://rsc.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