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才办)是校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决定和决议,拟定组织工作计划,经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负责干部制度改革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提出干部制度改革的方案。
3.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内设机构设置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议方案。
4.协助党委做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监督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党委做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负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
6.负责中层干部、高层次人才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工作。
7.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调整与设置,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8.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9.落实党管人才政策,与有关部门合力做好学校人才工作。
10.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1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承担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相关职责,负责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13.负责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工作。
14.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民主党派、知联会、留联会等统战团体工作。
15.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16.指导、协调、督查各二级学院及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
17.负责组织、推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人选。
18.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9.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2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1.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22.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
●办公室
行政楼338
●联系电话
0574-87616035
●网址
https://zzb.n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