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档案馆是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教辅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2.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网络,指导、监督学校各归档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上架、保管、统计及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5.负责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档案的咨询、开放与利用工作。
7.做好涉密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与完整。
8.做好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9.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10.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负责编制学校年鉴、校志、校史等资料。
11.负责校史陈列馆的日常管理,牵头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内容更新、展板制作、编排布展等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3.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4.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6.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17.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