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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团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简称“校团委”)是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共青团章程》开展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拟订并组织执行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

3.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团代会和各级团组织会议,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做好分团委班子建设和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负责举办各种校园文化品牌活动,组织大学生文艺竞赛活动,发展和管理文艺、理论、科技、体育、公益等学生社团。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建立科技创新实践基地。

6.负责组织开展创新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校级重点团队的选拔、跟踪和考核,指导基层团学组织开展创新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7.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协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管理“学生校长助理”队伍。

8.负责青年教职工的共青团工作。配合校工会开展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文艺体育等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9.负责开展团内“五四”评优和其它评优创先活动,宣传团员青年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经验,开展学校共青团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团属宣传阵地建设,负责团委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团委网页、团委微信平台,编辑出版团刊《航程》。

11.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团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3.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

14.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5.完成部门承担的临设机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任务。

16.负责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问题,做好处理意见反馈工作。

●办公室

学生活动中心A幢213

●联系电话

0574-87616081

●网址

https://txs.nbut.edu.cn/